【学《论语》名句】“事父母几谏,见志不从,又敬不违,劳而不怨。”(《里仁》) 译文:事奉父母,如果他们有不对的,要委婉地劝说,看到自己的劝说没被他们接受,还是要恭敬并不违抗,替他们担心而不怨恨。 (几:轻微,婉转。 劳:担心。)
【骆家辉与马英九的清廉是不是制度造就的?】如果是制度问题?怎么解释马英九的前任?又怎么解释中华过去无数的清官?马英九是学儒的,骆家辉是信基督的,他们都有非无神论的信仰,而陈水扁没有!信神信因果人便能自律,恶虽小皆不敢擅为;不信神拨无因果,胡作非为都无所畏惧。-----这才是共性!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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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上天也无奈】法律不是以“子女权利”而是以“父母权利”为本。总有父母关系敌对,父母权利并不统一,存在父权和母权之争。古今中外,法律存在致命漏洞,不是扬善抑恶而是激活人性中的恶。若不完善法律,让法律符合人性,扬善抑恶,上天也无可奈何。不立“父母法”,行吗?
【禽兽不如】法律是道德的底线!若法律不坚守道德底线,道德往往沦为伪道德!人之初,性本善。性相近,习相远。不孝子并非天生而是后天培养的,是禽兽不如的父母扭曲人性的结果。禽兽不如并非贬义,而是事实描述,动物都懂让孩子学会自食其力的本领后就放手。不立“父母法”,行吗?
【生命之轻】夫妻关系是婚约的关系:有婚约是夫妻关系,无婚约不是夫妻关系;父母关系是生命的关系:有孩子是父母关系,无孩子不是父母关系。每个人的血脉一半来自父亲,一半来自母亲。古今中外,法律只保护夫妻关系却不保护父母关系,生命尊严何在?难道生命轻如鸿毛?正义何在?
【捍卫生命】是父母要生孩子而非孩子要父母生的!孩子无任何过错,无论婚内外生的孩子,都是鲜活的神圣生命,都应得到平等的法律和道德保护!若不想对孩子负责,请别做爱生孩子!生命神圣不可侵犯!若大家都有这样的父母意识,出台“父母法”是水到渠成的事情!